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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我發布載貨貨櫃總重驗證指導原則
於 2016年06月30日 07:41:51 (2387 次閱讀)

【記者吳國志/台北整理報導】航港局昨(十四)日發布我國實施載貨貨櫃總重驗證指導原則,依據「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第VI章中增加載貨貨櫃裝船之前進行重量驗證之要求予以訂定。

名詞定義

託運人:指載貨證券、海運單或等效之複合運送文件上定為託運人之法人實體或法人並且其(以其名義或代表其)與航運公司簽訂運送契約者。(MSC.1/Circ.1475通函第2.1.12點)

碼頭代表:指代表法人實體或法人從事與船舶相關之提供碼頭設備、泊位、儲存、倉庫或其他貨物搬運服務之個人。(MSC.1/Circ.1475通函第2.1.15點)

載貨貨櫃:載貨貨櫃係載有(『裝有』或『充有』)液體、氣體、固體、包裝件和貨品(包括棧板、貨墊和其他包裝材料和繫固設備)之貨櫃。(MSC.1/Circ.1475通函第2.1.8點)

驗證總重(VGM):指貨櫃的空重及所有包裝件和貨品(包括棧板、貨墊和其他裝入貨櫃之包裝材料和繫固設備)重量的合計重量,並經託運人或其授權之人簽認後所產出。

(SOLAS公約第Ⅵ章A部分第2條第5項規定及MSC.1/Circ.1475通函第2.1.6點)

載貨貨櫃驗證總重的方法:方法一:完成貨櫃之裝箱和密封後,託運人可以對載貨貨櫃過磅或安排第三方過磅(MSC.1/Circ.1475通函第5.1.1點)。

方法二:託運人(或託運人安排之第三方)可以過磅所有包裝件和貨品,包括裝入貨櫃之棧板、貨墊和其他包裝和繫固設備之重量,將貨櫃空重與前述各項重量之總和相加(MSC.1/Circ.1475通函第5.1.2點)。道路車輛所載貨櫃,允許以總重扣除車重及燃油方式計算重量,但同一車輛上載二只貨櫃者,應分別對每只貨櫃過磅以確定其各自重量(MSC.1/Circ.1475通函第11點)。

載貨貨櫃驗證總重(VGM)產出

託運人負責載貨貨櫃總重之驗證,並負責確保提前足夠時間以運送文件送交驗證總重,供船長或其代表以及碼頭代表在編制船運裝載計畫時使用,如果託運人未提供載貨貨櫃驗證總重,貨櫃不應裝載上船,除非船長或其代表以及碼頭代表透過其他方式獲得驗證總重(MSC.1/Circ.1475通函第1.1點)。

另託運人和任何第三方之間如何送交該資訊應由各商務當事方協議(MSC.1/Circ.1475通函第5.1.2點)。

我國驗證總重作業流程如下:

整櫃貨(CY櫃)驗證總重(VGM)產出流程

一、託運人或其授權之人採用校準和認證之設備過磅,磅得重量可透過裝櫃清單(CLP)或進倉證明書或其他各商務當事方協議方式記載並簽名,產出驗證總重。

二、若託運人於進港區後仍未提供驗證總重,可安排櫃場採用經校準和認證之設備過磅獲得櫃重,產出驗證之總重。

三由碼頭代表交予船長或代表。

併櫃貨(CFS櫃)驗證總重(VGM)產出流程:

一、託運人或其授權之人採用校準和認證之設備過磅,磅得重量可透過進倉證明書或其他各商務當事方協議方式記載並簽名,產出驗證總重。

二、於貨棧產出驗證總重方式:

(ㄧ)一般併櫃貨由貨棧人員協助彙整所有證明書(內含各託運人各別簽名之驗證總重),並加總所有包裝件及各貨物毛重及皮重,製作總表。

(二)海攬業併櫃貨由海攬業者分別加總所有包裝件和貨物毛重,包括棧板、貨墊、其他裝入貨櫃之繫固設備及皮重後,再由海攬業者簽名得到驗證總重。

(三)若託運人於進港區後仍未提供驗證總重,可安排櫃場或貨棧採用經校準和認證之設備過磅獲得櫃重(或貨重),產出驗證總重。

(四)由碼頭代表交予船長或代表。

載貨貨櫃校準和認證之設備:

載貨貨櫃驗證總重所使用之衡器應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訂定之「衡器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規定(MSC.1/Circ.1475通函第7.1點)。

記錄載貨貨櫃驗證總重之文件或方式:

文件或方式(包括裝櫃清單(CLP)或進倉證明書或

他各商務當事方協議方式)中應包含有貨櫃號碼、貨櫃總重及託運人或其授權之人簽名。

載貨貨櫃總重差異之處理方式:所申報載貨貨櫃總重與驗證總重間產生差異時應以驗證總重為主(MSC.1/Circ.1475通函第9.1點)。

載貨貨櫃在其交付給港口碼頭設施之前所獲得之驗證總重與碼頭設施過磅該貨櫃所獲得之該貨櫃驗證總重間之任何差異應以港口碼頭設施獲得之後一驗證總重為主(MSC.1/Circ.1475通函第9.2點)。

船長最終應遵照《貨物積載和繫固安全操作規則》,僅在其確信貨物能夠安全運輸時方可接受貨物上船(MSC.1/Circ.1475通函第14.1點)。

台灣新生報航運網



最新消息 : 華信首航台北首爾 天天飛
於 2016年06月02日 02:29:08 (2424 次閱讀)

中央社 – 2016年6月1日 上午8:12.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1日電)華信航空今天起台北直飛首爾,每週7班,首航班機上午7時25分起飛,首航儀式由華信航空熱情活力的空姐帶來開場舞蹈,氣氛熱鬧。

華信航空今天起,新增台北至首爾航線,首航班機AE230上午07時25分由桃園機場起飛,上午10時55分飛抵韓國仁川機場。

慶祝韓國首爾新開航,華信航空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A5候機室舉辦首航儀式,由華信航空總經理韓梁中、桃園市長鄭文燦、韓國觀光公社台北支社社長鄭益守共同剪綵。

首航儀式開始,由華信航空熱情活力的空姐帶來韓國女子團體TWICE開場舞蹈,現場氣氛十分熱鬧、充滿韓國氣氛。

韓梁中表示,華信航空台北至首爾順利開航,非常感謝桃園市政府、韓國觀光公社及民航局、桃園機場各主管機關對的協助。

他說,華信航空於2015年獲民航局頒發金翔獎後,再度以優異的飛安紀錄及服務表現,獲得台北至首爾新航權每週7班,這是華信航空在桃園機場提供兩岸直航班機外,新增的第一條國際區域航線,具有重要性指標意義。

他指出,華航集團自6月份起,每週由台灣松山、桃園、台中、高雄機場直飛韓國總班次高達50班,7月份起更增為每週54班,是飛航台、韓兩地班次數最多的航空公司,提供國人赴韓國旅遊最便利舒適的飛航服務。

鄭文燦一早蒞臨華信航空首爾首航儀式現場,他說,非常感謝華信航空開闢桃園直飛韓國首爾新航線,天天飛航桃園、首爾兩地,對桃園地區的鄉親到韓國旅遊相當便利,同時也可帶來更多韓國人到台灣觀光旅遊,對促進兩地的文化觀光交流幫助很大。希望未來華信航空可以多開闢更多的國際航班從桃園機場出發,為民眾帶來更便利的海外交通運輸服務。



最新消息 : 立榮MD~90客機 走入歷史
於 2016年06月02日 01:52:23 (2345 次閱讀)

作者【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6年6月2日 上午12:00.

....立榮航空最後一架MD-九○客機,昨(一)日執行金門-台北B七-八八九○航班任務後正式退役。立榮航空董事長林志忠表示,十四架MD-九○機隊除役後,立榮航空國內線將以十五架ATR七二-六百型做為主力機種。

立榮航空民國八十五年開始,陸續引進十四架MD-九○,至今總共飛行三十九萬六千五百○九小時、四十一萬七千○六十二架次,載運超過一千萬人次。林志忠指出,MD-九○機隊更在兩岸航線發展過程中扮演重要腳色,包含九十二年擔綱立榮航空高雄-浦東兩岸春節包機首航,及九十七年松山-浦東周末包機首航班等。

昨日最後一趟任務於中午十二點二十分從金門機場起飛,一點十五分降落在松山機場,並由擁有十九年MD-九○駕駛經驗的譚英德總機長負責駕駛;譚英德表示,執行最後一趟飛行任務是榮耀,但也相當不捨。

搭乘MD-九○末班機的旅客,都會獲得光榮退役歷史見證書,證書上可放置登機證,讓旅客永久保存。昨日有許多航空迷早上專程從台北搭機前往金門,再搭乘末班機返台,更有今年要畢業的世新大學廣電系與彰化師範大學地理系同學,穿學士服要與MD-九○一起畢業。

立榮航空表示,最後一架MD-九○退役後將賣到美國,接下來國內航線將以十五架ATR七二-六百型為主力機種,國際及兩岸航線則使用空中巴士A三二一機型,公司機隊平均機齡降至二點一年,是目前國籍航空平均機齡最年輕的航空公司。林志忠表示,立榮航空連續兩年在民航局評比中,成為唯一「無裁罰、零違規」的航空公司,未來將繼續秉持飛安絕不妥協、服務永無止盡的精神服務旅客。



最新消息 : 連15黑 4月出口年減6.5% 慘過金融海嘯
於 2016年05月10日 02:38:04 (2407 次閱讀)

作者Yahoo!奇摩 | Yahoo奇摩新聞 – 2016年5月9日 下午4:04.

財政部今天公布4月出口222.5億美元,年減6.5%,連15月負成長,創金融海嘯以來最長衰退期;進口174.5億美元,年減9.6%。出入相抵,4月出超48億美元,年增3億美元。

雖然出口連15黑創金融海嘯以來最慘紀錄,但4月出口衰幅已縮小至個位數,終結連10個月雙位數衰退。財政部長張盛和認為,國際油價回穩,是出口衰幅縮小的正面因素之一,期待下半年出口表現能漸入佳境。

展望下半年出口,財政部官員指出,DRAM與積體電路占出口比重達25%,是台灣出口主要動能,若電子產品出口能率先拉上來,可加速台灣出口止跌回升。主計總處預估出口第 2季回穩、第 3季可望轉正,若電子產品出口回穩,最快在6月就有機會轉為正成長。

..



最新消息 : 海關進口稅則修正 資通訊吃補
於 2016年04月27日 02:49:38 (2741 次閱讀)

工商時報【林思慧╱台北報導】

為履行世貿組織(WTO)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宣言(ITA 2),立法院會26日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案,針對ITA 2的201項降稅清單,財政部提出160項產品降稅。經濟部表示,台灣每年可因各國降稅,獲得8.2億美元(約270億台幣)的進出口關稅淨利益。

今年7月起,配合ITA 2生效開始降稅的產品,共160項,分立即降為免稅36項、3年4次調降為免稅以及5年6次降稅等三階段降稅清單,逐步取消進口關稅。

經濟部指出,台灣前10大獲利產品包括液晶裝置零件、其他積體電路、數位相機及電視攝影機、電視機上盒、偏光板、固態硬碟、光學媒體、GPS導航設備、手機零件及記憶體等。

經濟部強調,我資通訊業者自本年7月起出口至其他適用ITA擴大宣言的23個成員市場,即可享受擴大降稅利益,總計約有7成資通訊品項於7月立即降為零關稅。而在201項產品中,我國具出口關稅利益11.4億美元、進口關稅損失3.2億美元,進出口關稅淨利益為8.2億美元。

經濟部說,ITA 2產品關稅調降後,整體租稅收入大於支出,可為資訊科技產品創造新出口商機;另外,我國FTA涵蓋率僅9.68%,遠低於競爭對手韓國,在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進展不如預期,ITA 2產品可突破區域經濟整合威脅,有利提升我國對外貿易的競爭力。

此外,修正案也針對亞太經合會(APEC)降稅承諾,將輪機發電機組等2項認列環境商品,並調降其關稅稅率為5%,將可帶動國內綠色產業發展,助於達成節能減碳總目標。

在我國與薩爾瓦多及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部分,調增薩國每年輸出至我國之精製糖配額數量1萬公噸,並維持年輸台粗、精糖總量6萬公噸;將兩國輸台諾麗產品降為免稅,有助於促進友邦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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